从2010年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医疗保险关系能“漫游”又是一件好事,此种方式能及时衔接,弥补了转移过程中的真空。但是此种转移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是在医保当地才能看病医疗,人们更希望医疗能“漫游”,走到那看病到那。
现今的社会是人员流动异常的频繁,谁也不能保证不出所在保险地,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谁也不能说生病就在保险地生病,在外不适、不测,很多人都会遇到,“在家千日好,出外一日难”,在外生病举目无亲,此时更需要温暖,更需要保险。
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医疗保险非常的普及,个人花上个一两百元就能享受医疗保险,但是目前的医疗保险大多是地方粮票,“过了这个村,就没了那个店”,即使遇到大病重病非转院不可,也得事先请示,事后报告,报销手续繁琐,在不同城市来回奔波,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带来很大的不便。
按说手机和银行卡都能“漫游”,医疗“漫游”也不是难题,可这不仅仅是技术上的问题,这其中有部门自个的利益所在,如今的公立医院有不少,但是档次不一样,收费不一样,同看一种病,同是一种药,有高有低,有的相差非常悬殊,有的看个感冒就得花上一两百,有的只需花上几元钱。尤其是有的医院制定了不同的创收标准,医生开得药方越多,收费越高,个人分成就越大,因而,地方与地方,医院与医院之间都互相防备,都不愿当冤大头“肥水流入他人田”,因而,导致不少医院能不转院的尽量不让转,需要转院也非常的不情愿,能拖则拖,能推则推。
实行医保关系转移关键是要实行医疗“漫游”,就地就医,就地结算。要做好这一点,当务之急就是实行医疗改革,实行医、药分离,医疗点,统一标准,统一收费,不论是对本地人、外地人都能做到一视同仁,更重要的是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做保证,对一些发“漫游”财的医院应进行严惩,对一些故意刁难阻碍医保“漫游”的部门应进行问责。
实行医疗“漫游”并不是不可能,在此方面,上海、江苏和安徽三省一市已先走一步。只有实行医疗“漫游”,才能真正的把医保保障机制落到实处,因而,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的同时,应尽快试行医疗“漫游。